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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银行经理放高利贷崩盘欠下数百万元
2017-12-07 14:56:00  来源:刑检科

  扬州市某银行信贷经理小林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银行资金158万元,这个小林究竟是什么人?又是怎么侵吞单位资金的?近日,由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小林职务侵占一案在开发区法院宣判,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田庆生出庭支持公诉,检方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得到法院判决的全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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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报案

  有一笔钱

  被“内鬼”侵占

  去年8月的一天,某银行风险部经理小雯匆匆忙忙来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警,称单位有一笔钱被侵占了,经过单位的初步调查,她的前同事担任过信贷客户经理的小林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是小林已经辞职有一段时间了,打他以前的电话联系不上,也找不到他人。

  2016年9月9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小林列为网上逃犯上网追逃。2016年11月6日,小林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小林30岁出头,扬州人,大学文化,曾毕业于某本科院校的法学院,学的是金融法专业,案发前曾在我市某银行当过信贷客户经理。他为什么要侵吞银行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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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动机

  自称从事

  民间放贷崩盘

  小林在公安机关供述,信贷客户经理主要负责管理贷款客户,工作任务是贷款的营销、走访贷款客户、为客户办理贷款手续等。在贷款过程中,有很多客户前一期的贷款时间到了,之后没有还本金的钱,但是他们仍想续贷,就需要借取资金还本金后再续贷,这在圈内被称为“资金调头”。他说就因为“资金调头”从中赚了不少钱。

  有了钱,找他借钱的人自然就多了起来,一个同学来找他借钱,但是后来这个同学没还他钱,导致他出现“财政赤字”,然后他就借高利贷,最后利滚利达到500来万,“因为这件事情我动起了银行内部贷款资金的脑筋了。”

  不过这是小林自己的说法。对于小林的犯罪动机,公安机关侦查认定的是小林在与贷款客户接触过程当中,发现很多贷款客户仍有资金缺口,通过向客户民间放贷可以获取大额收益,于是从2014年以来从事个人民间放贷。由于小林在民间放贷过程中有大量债务无法收回,加上个人高消费,致使他欠下巨额外债。为尽快偿还个人债务,小林就心生利用手中职务之便,冒用贷款客户名义动用银行贷款资金偿还债务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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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作案

  伪造客户信息冒领贷款

  银行贷款的审核是层层把关非常严格,小林又是怎么冒用客户名义从银行骗出了资金的呢?

  小林第一次作案是在2015年。2015年5月,贷款客户阿梅向小林所在的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并送来相关材料提交审核。小林在审核中发现对方的不良信用记录较多,就告诉阿梅无法办理贷款。

  小梅告诉民警,她父亲曾在2012年2月22日在该银行贷款30万元,到2014年11月10日本金还清后,没有进行续贷。2015年5月份她接到一个叫小林的人的电话,说是该银行的信贷员,问她有无资金需要,她把手续都带到银行找到了小林,3天后,小林回复阿梅说要换个担保人,否则就不好贷款了。阿梅说,她就告诉小林不贷款了,过了两天,我去小林那里拿回了她和父亲的身份证,其他资料复印件没有拿。

  这段时间,阿梅曾把身份证和一些贷款证明材料放在银行,小林是可以直接接触,这也就为他犯罪提供了条件。他利用阿梅的身份证办了一张银行卡,然后找人在开户资料上的冒充阿梅签名。“阿梅材料的复印件被我留下来,我仿造了一份贷款手续,并且没有将阿梅的不良信用写进贷款审批书上,经过审核,银行批准了这批贷款,贷款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至2016年5月9日。30万下发到阿梅账户后,我取现将其中的20万元偿还债务,10万元自己用来放贷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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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混过关

  客户不知情却贷款10万

  相对于第一起犯罪,受害人完全不知情,小林第二次作案,已经引起了被害人的警觉。

  2015年9月,小林翻看客户资料,发现有一个老客户老冯的一笔10万元贷款已经贷了很多年,他就想以老冯的名义再贷出一笔10万元。为什么会选定利用老冯的身份信息呢?因为当时老冯让小林帮忙“资金调头”,所以老冯贷款所办银行卡一直在小林手中,小林也知道密码。

  小林伪造了一份贷款手续,上面的签字都是自己或者找朋友代签,并编写了一份新的贷款审批书给银行审批,最终批下来了,这笔贷款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9日,金额10万元打入尾号为老冯的银行卡,小林取现后将这笔钱用于偿还债主利息。老冯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说,2015年5月5日,他有10万元贷款到期,就让小林帮他续贷,“小林让我办一张新的银行卡,并让我将新、旧两张卡及取款、网银密码都给他。”老冯说,当时他并不知道,10万块钱的续贷在2015年9月份就批下来了。

  直到转过年来的2016年5月23日,该银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老冯,核实老冯是否在某银行贷了两笔10万元款项。老冯有些蒙了,就找小林问个究竟。“最终,小林承认他以我的名义办理了一笔10万元的贷款帮客户‘资金调头’,并承诺本金和利息由他还清。我相信了他,就在银行出具给我的对账单上签字,帮小林圆谎。”后老冯一直催小林还款,到8月9日,银行的人称小林早已离职,老冯打他电话也手机关机。老林称,小林所伪造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上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担保人的签名都是伪造的,都不是他本人填写,这笔10万元贷款他没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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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路太深

  别人想骗贷他把钱吞了

  小林共作案6次。前4次的作案手法类似,主要是冒用客户名义,从银行套取贷款,而第5次和第6次犯罪手段“升级”了。这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小林称,套取前3笔贷款的时候,当时的想法是寄希望于把他在外面放的债收回来,赶紧把银行的钱还上,但是债主每天上门逼债,他被逼得没办法就在2016年7月底跑路了。小林说,第一次作案时,当时他的外债情况是30多万元,到了第二次作案的的时候,就已经欠下100多万外债了,第三次作案时,他已经有300万元左右的外债了。“同时我自身消费也很高,出事之前喜欢和一帮朋友人晚上去娱乐场所唱歌、喝酒,每次都要花5000元左右。”

  经查,2015年8月,大龙欲以其好友阿峰的名义在某银行申请一笔30万元的贷款归自己使用,后大龙与小林串通,由大龙伪造阿峰名下虚假汽车行驶证交予小林。小林在明知阿峰并无任何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在贷款手续中冒签阿峰名字,并随意编造贷款担保人,利用手中职务之便,编写具有虚假内容的贷款审批书,使某银行审批通过阿峰的贷款。后小林并未将贷款资金交予阿峰或大龙,反而将30万元贷款资金转账给其债主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15年11月,大龙欲以其好友阿山的名义在某银行申请一笔30万元的贷款归自己使用。小林在明知阿山无固定职业及资产的情况下,利用手中职务之便,编写具有虚假内容的贷款审批书使某银行审批通过阿山的贷款。后小林未将贷款资金交予大龙或阿山,而将30万元用于帮助贷款客户“资金调头”并收取费用。

  检察官说法

  办理贷款要多留心眼

  公安机关以挪用资金罪向开发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田庆生通过认真细致的审查,补充相关证据,准确把握定性,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近日,以职务侵占罪向开发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得到法院判决的全部认定。同时针对办案中相关单位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促其完善监督管理,单位对此表示感谢。

  最终小林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本案中除了小林利用了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和单位的漏洞,贷款者本身马虎大意,其中有几个人都是出于马虎或者盲目信任,没有把申请贷款时的一些个人材料、单位证明等拿回去,让小林有了可乘之机。

  记者手记

  深陷高利贷

  让他铤而走险

  小林毕业于本科院校的法学院,学的还是法律,应该算是“知法犯法”了。做过银行好几年的信贷经理,对银行的漏洞和客户的“需求”都了解了,当有客户提出请他“资金调头”的时候,这虽然不能算违法,但是起码有着潜在的法律风险,作为学过法律的信贷经理,他不会不懂,但是他还是选择了“上船”。

  上了船,赚了钱,帮助客户“资金调头”10万块钱就能拿到3000块钱的“好处费”,正如小林自己和警方供述的那样,资金调头让他赚到了不少钱。工作中,发现很多人从银行贷不到钱,他手里有钱,就开始涉足高利贷,放高利贷,但是最终欠债者还不上了,有了窟窿,小林开始借高利贷补窟窿,他幻想着,先堵上窟窿,再利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作案把高利贷还上,一切就当神不知鬼不觉。可是,高利贷这个玩意儿,有毒,有剧毒。它的毒性超过了小林的想象,结果他中毒了。毒性慢慢发作,改变着小林的人生轨迹,也让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当站到了被告席上,他才幡然醒悟,不由得留下悔恨的泪水……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