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水利站站长孙文宝贪污案,经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7年7月20日对被告人孙文宝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孙文宝贪污案一审判决
2017-08-01 17:06:00 来源:
编辑:班越
更多…案件发布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代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于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蓝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王某某、赵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