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水利站站长孙文宝贪污案,经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7年7月20日对被告人孙文宝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孙文宝贪污案一审判决
2017-08-01 17:06:00 来源:
编辑: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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