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2025-08-27 16:38:00  来源:扬州开发区检察院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盗窃案,经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于2025年8月12日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