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一审判决
2024-11-20 16:35:00  来源:扬州开发区检察院
 日前,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于2024年9月18日对被告人何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