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各类“游医”“黑诊所”不仅扰乱医疗市场经营秩序、骗取患者诊疗费用,还会延误患者治病就医的最佳时机,甚至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4月29日,经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判处罚金1000元。
凡某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家中为村民进行输液诊疗,2023年12月21日被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工作人员在现场发现,凡某家中桌子上摆放有注射液等药品,地面垃圾桶内有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此外还发现各类药品10余箱。
凡某在二十几岁时跟随他人学医,略懂一些医疗知识,但至今都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为获取经济收入,凡某于2016年开始给周边村民诊疗。2016年8月,凡某因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被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作出行政处罚,2019年5月再次被行政处罚。凡某在被卫生行政部门给予两次处罚后,仍未停止医疗活动。
2024年1月8日,郧西县卫健局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局,同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郧西县检察院。郧西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3月2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郧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12日,该院以凡某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