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开发区院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未成年人孙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后该院转变案结事了的思维模式,积极开展案后帮教工作,力求实效。一是积极引入司法社工,探索借助社会力量长效机制。与该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借助社会力量开展未检工作,促进未检工作专业化发展。孙某某被宣布不起诉决定后,该服务中心与孙某某签订了帮教协议,在6个月的帮教期限内将定期与被不起诉人进行1对1的帮教服务。二是积极对接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帮教协作机制。不诉未成年人虽不在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范围内,但开发区院为了增强帮教效果,促其尽快回归社会,向孙某某所在地司法局发出协助帮教函,并与该局积极进行沟通,协助开发区院做好帮教工作。因孙某某是外地人,开发区院还借助该院满天星工作室远程视频系统,定期视频了解孙某某工作、学习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