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阅卷难、会见难等问题,日前,扬州开发区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公开五项承诺。
新闻发布会由政治处主任费依主持,朱桂明副检察长向与会的市律师协会负责人、人民监督员代表及有关新闻媒体代表介绍了我院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代表我院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出五项承诺:
一是在案件自移送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律师并告知承办检察官姓名。
二是律师申请阅卷的,可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复制光盘。
三是律师递交书面辩护意见或其他材料,一个工作日内送达办案部门。
四是律师约见承办检察官要求听取意见的,案管部门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律师。
五是对于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申诉的,在受理后十日内回复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