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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扬州开发区检察院“最好的自己”先进典型:王丹、孙靖
2019-07-12 14:21:00  来源:扬州开发区检察院

  王丹同志始终在学思践悟中牢记检察初心,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高效率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一是脚踏实地、积极履职,勇挑工作重担。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负责部门所有内勤工作,并对接市院扫黑办和区扫黑办各项任务。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现实条件下,撰写报送各类数据、情况说明、工作总结等共计130余份,完成扫黑除恶台账装订共计8册近两千页。在院领导小组的带领和扫黑办成员的支持下,顺利通过了区、市、省对我院的督导检查工作。

  二是务实担当、开拓进取,提升工作质态。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在协助阅卷、提审、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制作法律文书以及准备出庭预案等全流程跟进的同时,立足于扎实办理常规案件、深入研究疑难案件、主动寻找监督案件,在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点上有更敏锐的触角,撰写的《扬州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批捕1名江苏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打击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第一批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发区院着力“三个加强”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多篇信息被上级院采用。

  三是勤学善思、笔耕不辍,增强业务能力。注重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撰写的《第一检察部的生机与活力》、《基层检察机关如何用好不起诉权》等宣传稿件在省级媒体头版刊发。《检察长赴树人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等系列宣传稿件在省级媒体上连续发布,进一步扩大了院法治宣讲的影响力。积极申报高检院互联网金融课题,撰写了近万字的立项申请书。

  

  2019年二季度以来,孙靖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严格要求自己,圆满地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1.配合员额检察官提审31人次;协助员额检察官填录案卡、送达文书,开具各类文书190余份;校对、排版、印制了18个案件的起诉书,协助员额检察官开展不起诉宣布工作;整理、装订了卷宗28册,减轻了员额检察官的负担。

  2.积极协助第四检察部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开了法律文书23份,保障了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依法、及时、规范、安全。

  3.为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来扬州开展督导工作,按照领导要求,认真及时地完成了“3.28”涉黑案件卷宗的整理、编目工作、朱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卷宗的完善工作以及2个案件“一案一册”的整理、编目、装订工作。

  4.为确保开发区院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对案卡报表数据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对需要修正的数据,制作了修正明细表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全部修正。

  

  编辑: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