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乾坤同志第一季度在案件办理方面共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民行案件7件,其中,2件支持起诉案件、2件督促履职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市院协办案件,其中1件损害赔偿纠纷申请监督案,1件涉嫌虚假诉讼案。此外,他积极践行调查核实权,与民行部门同志一道,多次前往法院、银行、工商、公安、粮食等部门调查取证,对有关案件申请人、当事人、相关证人及涉案人员十余人进行调查询问,制作完成笔录20余份,从而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办结。在做好办案的同时,他努力做好综合材料撰写工作。撰写的相关信息分别被市院情况反映及要报采用;完成省院《民事检察实务教程》第二章(物权)所有权编的教材初稿编写任务;完成高检院2017年度《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例选》典型案例撰写;完成中国检察学会民行检察学会论文一篇。他还注重做好对外联络工作,与部门同志多次前往开发区、江都区国土部门收集相关公益诉讼线索及职能宣传;多次前往市场监管部门、市经信委、法院、法援中心等部门沟通协调案件,保证相关案件顺利开展。
【第一季度】扬州开发区检察院“最好的自己”先进典型:顾乾坤、丁彬江
2018-04-10 09:49:00 来源:政治处
编辑: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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