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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开发区检察院“最好的自己”典型选树活动,第三季度评选结果出炉啦!
【第三季度】最好的自己
黄亮
黄亮同志在自侦岗位上勇挑重担、恪尽职守,迅速成为能打硬仗的“办案能手”。
三季度,他与科室同事们连续加班加点,经过缜密初查,成功侦破开发区原某镇党委书记陈某某、镇长孙某某受贿案,扬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行贿案,立案3件3人。
工作中,他始终贯彻精细化初查的理念,认真细致梳理涉案人员大量的银行账目以及其他资料,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证据,作为讯问的有力支撑。在讯问行贿嫌疑人时,善于精准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运用所掌握的信息、证据,结合各种策略方法和审讯技巧,疏通嫌疑人思想,瓦解其防范和侥幸心理,为成功侦破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无论多苦多累,他都不曾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在挑战中成长,在负重中前进”的人生箴言。
【第三季度】最好的自己
张春波
张春波同志立足本职,规范办案。三季度共办理侦监案件5件5人,公诉案件19件32人,出庭公诉22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件2人,发出纠正违法2份。其中办理了本院成立以来首例制造毒品案件,并办理了组织卖淫案件、开设赌场案件及玩忽职守、单位行贿等职务犯罪案件。
她在办案之余积极思考,深刻分析办案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进行广泛宣传。三季度在《扬州发布》发表宣传4篇,在《扬州时报》发布2篇,出庭公诉的韩某诈骗案及何某等人制造毒品案被扬州电视台《关注栏目》报道。
此外,她持续跟进公诉重点任务书工作推进情况,组织案件模拟对抗,落实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座谈会,参加自行补充侦查课题组研究,在全省公诉人论辩赛中帮助参赛同事破题、修改辩词,积极应赛。完成市院条线布置的各项数据、材料报送,三季度报送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领域犯罪相关情况报告5份。组织青年干警读书交流心得分享会和庭前会议研讨会,以自身行动,不断拓宽帮助青年干警成长成材之路。
做最好的自己,用心做好本职工作。
做最好的自己,努力完善自身发展。
做最好的自己,做有益于他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