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季度,江苏检察机关围绕“高质量专业化”的目标要求,深耕厚植司法办案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方面依法提起刑事公诉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另一方面依法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1-3月份,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43944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166人,同比上升7.2%;提起各类刑事公诉案件21983人,同比下降1.12%,不起诉924人,同比上升17.71%。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01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1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10件次。通过提出刑事抗诉、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刑事诉讼活动81件。通过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发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9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