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全市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并公布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17年,扬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件12件26人,主要涉及中外名酒、生活家居、美容护肤、及汽车配件等各个方面。其中“海之蓝”“天之蓝”假酒案在社会上引发较大反响。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假酒案占三成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独有的特点,扬州检察机关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大内外部协作力度,采取两法衔接、专项惩治、内部督办等多种措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类刑事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产、供、销”全链条打击。二是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及时成立知识产权办案小组,注重听取专家意见,有效应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查处难、认定难的特点。三是查办预防两手抓,通过加强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有效帮助有关单位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完善防控体系,有效预防知识产权受到侵犯。
在扬州市检察机关去年办理的12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假酒案件占了4起,其中洋河牌白酒在4起案件中都遭遇“李鬼”,另外茅台、五粮液、五粮春也受到制假者“青睐”。
卖假酒想发财,洋河系列“李鬼”多
用低档酒灌装成高档酒销售,在各地屡见不鲜。广陵区检察院查办的谢某、臧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从假酒的灌装、外包装到销售已形成一条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呈现出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新特点。
34岁的男子谢某因生意经营不善亏本,便动起了销售假酒发财的脑筋。他将回收来的名酒酒瓶清洗干净,灌装上10元1斤的散装白酒,然后封盖、贴上防伪标识,装盒包装成名酒“海之蓝”、“天之蓝”。每箱酒成本不到200元,市场售价却高达千余元。经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谢某等人分别获刑。
由仪征市检察院查办的饶某等7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与此类似。2015年9月至2017年4月,来自南京的饶某和来自扬州的朱某各自从市场上回收洋河牌、泸州老窖牌白酒的废旧酒瓶及外包装盒,再灌装低档白酒,假冒“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系列白酒,以及泸州老窖牌60年白酒等品牌白酒,并在扬州、南京等地进行销售,数量达数百箱,销售金额12万余元。
香奈儿只卖几十元,“消费者应该知道是高仿”
2017年,高邮检察院查办了两起网上销售假冒服饰案件。
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吴某假冒“AirJordan”牌袜子并将其出售给陈某,销售额达18.2万元。此后陈某等人利用淘宝网店进行销售,累计销售额28.6万元。陈某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退出部分违法所得。
另外一起案件发生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间,房某、姚某在淘宝网上销售假冒的“波司登”羽绒服,累计销售额达人民币6万余元。
案发后,高邮市公安局扣押了尚未销售的假冒羽绒服,累计金额达27余元。房某等人主动投案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波司登国际服饰(中国) 有限公司各人民币15万元。
此外,广陵区检察院还曾经办理过数起假冒名贵化妆品的案件,涉及香奈儿、雅诗兰黛、迪奥等国际名牌。犯罪嫌疑人高某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明知系假冒名牌的化妆品,仍通过淘宝网店销售。这些“高仿”化妆品价格低廉,通常只卖数十元。高某自称“价格这么低,消费者内心应该知道这些都是高仿品”,从而抱着“周瑜打黄盖”的心理,继续从事非法活动,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高档化妆品,竟然只卖白菜价,一定藏有猫腻。
扬检君提醒:通过正规渠道买东西,保存购买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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