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从天而降的38万元罚款被撤销
2023-11-29 16:46: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汪宇堂 时国庆 王峰

  “检察官,38万元的行政处罚撤销了,我们全家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谢谢你们!”日前,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检察官秦岩接到了该县广阳镇官坡岭村村民阿力(化名)的妻子打来的电话。这件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秦岩的心里也踏实了。

  今年4月21日,正在田里干活的农民阿力接到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他这才知道,县自然资源局以他和何某、刘某非法挖沙破坏了8843平方米耕地为由,对他们三人作出了罚款3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且案件已进入了执行程序。因何某、刘某均下落不明,此笔罚款将由阿力来偿还。

  阿力顿时眼前一黑,他想不明白,自己从来没有挖过沙,怎么就摊上了这样一件能让他倾家荡产的官司?于是,他开始四处上访,可收效甚微。后来,在律师的指点下,阿力于今年7月26日来到方城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官受理此案后,经调取该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卷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卷宗,询问案涉当事人、走访村委会干部和周边村民,查明在方城县广阳镇西张庄村五组挖沙毁田的是何某、刘某和陈某,邻村的阿力并未参与。处罚阿力系处罚对象认定错误。检察官还查实,阿力的文化水平较低,执法笔录未向他宣读,上面的签名也不是他本人所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未向他送达,签收人的签字也是他人代签;执法人员未通知阿力参与现场检查(勘验),整个处罚过程中未显示“阿力家属”或基层组织代表到场见证,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非本人签名。此外,案涉8843平方米土地实际上每年旱季时为河滩,汛期时为河道,根本不宜种庄稼,却被行政机关误认为是耕地。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妥善处理该案,今年9月28日,方城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水利局代表作为听证员,就该案组织了一场公开听证会。会上,听证员们经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该案疑点较多,被处罚对象存在错误,案涉土地也应定性为河道,县自然资源局应重新对案件调查取证,按照法律规定作出正确处理,还当事人阿力一个公道。

  依据所调查的情况,结合听证员的意见,方城县检察院于会后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对该案重新调查取证,随后及时撤销了对阿力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积极开展信访维稳和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同类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

  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