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家庄严格遵守了合同的约定,未对祝家庄施以援手,还绑缚了祝家庄三子祝彪,但梁山泊却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李逵杀了扈家庄一家上下,违反了合同的不作为义务,但是,宋江显然并没有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对于李逵的行为,只是轻描淡写地“罚酒三杯、下不为例”就过去了。
宋江三打祝家庄的起因,是时迁偷了祝家店的报晓鸡,并和石秀、杨雄分而食之,又愤而放火烧了店屋,惹怒了祝家庄。时迁等偷鸡在先,烧店在后,宋江不以为耻,反而以此为由恃强攻打祝家庄。不料,骁勇善战的梁山好汉,在祝家庄一役中却遭到了顽强抵抗,三打祝家庄,用尽计谋才取得胜利。
祝家庄位于独龙冈,独龙冈里有三个村坊,中间是祝家庄,西边是扈家庄,东面是李家庄。祝家庄、扈家庄、李家庄世代结盟。祝家庄实力不容小觑,要战胜祝家庄,当然最好是瓦解祝、扈、李三庄的联盟。李家庄庄主李应因求放时迁一事与祝家庄交恶,并不参与祝家庄与梁山泊之间的纠纷。但扈家庄的一丈青扈三娘原许给了祝家庄三子祝彪,两家有此姻亲关系,宋江要打祝家庄,扈三娘自然不会袖手旁观,披挂上阵,一番大战,活捉王矮虎,嗣后又被林冲生擒。见妹妹被俘,扈三娘的哥哥扈成牵牛担酒前来求和。经过一番协商,宋江和扈成结成了联盟。
宋江代表梁山泊,扈成代表扈家庄,两者的联盟在法律上叫做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可以订立书面的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的合同。梁山泊与扈家庄的合同是通过对话的方式订立的。且看吴用和扈成的对话——吴用言道:“今后早晚祝家庄上但有些响亮,你的庄上切不可令人来救护;倘或祝家庄上有人投奔你处,你可就缚在彼。若是捉下得人时,那是送还令妹到贵庄。”扈成答曰:“今番断然不敢去救应他。若是他庄上果有人来投我时,定缚来奉献将军麾下。”从这段对话中可见,吴用代表梁山泊提出了要约,扈成代表扈家庄作出了承诺。
对上述合同是否成立及其效力问题,则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合同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区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等。与合同成立与否及合同效力有关的分类包括: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区分的标准是:合同是否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前者只能以书面的方式订立,后者则既可通过书面方式订立,也可通过口头方式订立。实践性合同与诺成性合同的区分标准则是:合同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实践性合同须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生效之条件,诺成性合同则只要一方当事人发出要约对方作出承诺即成立生效。要式合同和实践性合同,一般以法律有其规定或当事人有其约定为限。梁山泊与扈家庄订立的合同,从类型上来说,是一种不要式合同、诺成性合同。既属如此,则双方通过对话方式,在承诺作出时合同成立并生效。
合同既然成立并生效,则要考察合同的内容。合同义务,包括积极的作为义务和消极的不作为义务。积极的作为义务不难理解,比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的义务是交付房屋并转移不动产登记,买受人的义务是支付房屋价款,双方之间均为积极的作为义务;不过,约定消极不作为义务亦无不可,比如为使家中子女安心备战高考,而与楼上签订合同,约定楼上在特定时间内不练习钢琴,则属此类。梁山泊与祝家庄的合同中,既包括积极的作为义务,如祝家庄有人来投,扈家庄须将之绑缚,梁山泊战胜祝家庄后须将扈三娘送还扈家庄;也有消极的不作为义务,如梁山泊攻打祝家庄时,扈家庄不得施以援手,梁山泊也不得在攻打祝家庄时袭击扈家庄。
合同订立后需要履行。从小说交代的内容来看,扈家庄严格遵守了合同的约定,未对祝家庄施以援手,还绑缚了祝家庄三子祝彪,但梁山泊却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宋江麾下有一员猛将李逵,宋江三打祝家庄取得大捷,正在厅上检视战果,突然有人来报:“黑旋风烧了扈家庄,砍得头来献纳。”宋江不由问道:“前日扈成已来投降,谁教他杀了此人?如何烧了他的庄园?”李逵答曰:“我砍得顺手,望扈家庄赶去,正撞见一丈青的哥哥解那祝彪出来,被我一斧砍了,只可惜走了扈成那厮。他家庄上被我杀得一个也没了。”李逵作为梁山泊的合同义务履行辅助人,其行为的后果应当由梁山泊来负责,梁山泊违反了其与扈家庄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类型,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因李逵杀了扈家庄一家上下,违反了合同的不作为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方式不适用,剩下的只有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损害赔偿了。但是,宋江显然并没有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对于李逵的行为,只是轻描淡写地“罚酒三杯、下不为例”就过去了:“你这厮违了我的军令,本合斩首,且把杀祝龙、祝彪的功劳折过了。下次违令,定行不饶。”待得上山,宋江又做了另外一件事,即做媒将一丈青许配给王矮虎。这王矮虎是一个猥琐的好色之徒,而扈三娘则是雾鬓云鬟娇女将,天然貌美海棠花,两人实在并不般配;并且,宋江的手下李逵刚刚杀完扈家庄一庄上下,扈三娘可以说与梁山泊有血海深仇。扈三娘如何会答应这门亲事,饶是奇怪。
不过,不管扈三娘出于何种心态下嫁王矮虎,两人成婚,梁山泊和扈家庄也就成了一家人,也就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发生混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个主体,那么梁山泊也就不用再考虑向扈家庄承担什么损害赔偿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