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锐诈骗案,经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于2020年4月17日对被告人张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锐诈骗案已一审判决
2020-05-08 09:13:00 来源:扬州开发区检察院
编辑:班越
更多…案件发布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于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蓝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王某某、赵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陈某某诈骗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