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宗某某、黄某某、纪某某盗窃案,经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于2022年7月28日对被告人宗某某判处拘役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对被告人黄某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对被告人纪某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宗某某、黄某某、纪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2022-08-11 10:41:00 来源:扬州开发区检察
编辑:张玉
更多…案件发布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于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蓝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王某某、赵某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陈某某诈骗案已一审判决
-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盗窃案已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