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长葛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为一起劳动妇女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画上圆满句号。
2023年10月,王某非在岳某东处当学徒做假发,岳某东承诺,前两个月学徒期每月给其补助1000元,等王某非技术熟练后,再按件计发工资。今年1月23日,岳某东向王某非出具欠条,载明欠王某非工资849元,另因前两个月学徒期的补助也未支付,共欠王某非2849元。王某非多次催要,但岳某东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
今年2月,长葛市检察院在开展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支持起诉专项活动中,收到了王某非的支持起诉申请。该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王某非家庭经济困难,且文化水平偏低、诉讼能力较弱,在务工中遭遇了欠薪难题,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符合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决定受理该案,并对案情展开调查。
在审查核实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王某非曾将该劳务纠纷反映到相关部门,经调解,岳某东同意支付1500元给王某非,但王某非不认可这一数额,并一直将岳某东分配给她使用的植发机器扣留在手中不予归还,双方矛盾激化。
结合书证、物证、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检察官认为,王某非作为女性劳动者,在照顾家庭的同时外出打工贴补家用,虽然可能会因为家庭原因偶尔请假等,但在岳某东处的工作时长有据可查,工资标准也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王某非的诉求应当得到支持。今年2月27日,王某非向长葛市法院提起诉讼,同日,长葛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3月18日,长葛市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判决岳某东支付王某非劳务报酬2049元及利息。
判决作出后,王某非认为法院应当支持自己的全部诉讼请求,对该判决感到难以接受。在向检察官咨询法院判决依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后,王某非心中的疑惑逐渐消除。与此同时,岳某东也于判决后4日内将应当支付的工资款及利息付给了王某非,王某非将植发机器当场还给了岳某东,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涉及女性劳动者权益的劳务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