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5月15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原县委书记何宏年(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何宏年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宏年决定逮捕
2019-05-15 16:51:00 来源:正义网
编辑: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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