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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酒店生意火爆,为啥收入低于往年
2024-10-22 15:07: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曹颖频 李敏 李洁 罗晨方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堵塞管理漏洞,关注企业发展,国庆前夕,我们酒店二期已正式投入运营,国庆期间生意爆满。”10月8日,“十一”旅游黄金周后第一天,四川省剑阁县某温泉酒店负责人对回访的检察官这样说道。

  剑门关巍峨险峻,风景宜人,前来登雄关、游蜀道、泡温泉的游客络绎不绝。2021年的“十一”旅游黄金周,位于景区附近的某温泉酒店生意火爆。然而,该酒店财务经理在理账时却发现,酒店及合作代售点售出的温泉票数量远低于往年同期。经仔细辨认回收的温泉票,财务经理发现该票面上加盖的财务专用章有异样。因怀疑有人制作销售假温泉票,酒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随着调查的深入,已从酒店离职的张某进入了警方视线。经查,2010年张某入职担任酒店经理,负责酒店管理业务,经常对接温泉票印制厂商及代售点商家。2019年12月,张某在离职前夕,假冒酒店名义让印制厂印刷温泉票4.54万张,并加盖其私刻的酒店财务专用章后,以每张35元的价格卖给某旅行社负责人侯某1万张。2020年10月,张某又以每张20元的价格将剩余的温泉票全部卖给侯某。侯某将从温泉酒店买的真温泉票与从张某处低价买进的假温泉票混同,以每张45元至48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温泉酒店周边的温泉票代售点和旅行社的客人,从中赚取差价。

  2022年7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张某、侯某移送至剑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中,该院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相关证人的证言中多次提到张某的丈夫李某,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认定李某与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检察官一方面通过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收集固定证据、自行补充侦查,厘清了侯某未售出的、代售点未卖出的温泉票数量,进一步确定张某等人伪造、倒卖的犯罪数额和违法所得以及酒店的实际损失;另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其真诚认罪悔罪,积极主动退赔。最终,三名犯罪嫌疑人赔偿酒店损失130余万元,酒店出具了谅解书。

  经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讨论研判后,剑阁县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对张某提起公诉,以涉嫌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对侯某提起公诉。后还对李某进行了追诉。

  经一审、二审,2023年12月底,法院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5万元;以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5万元;以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李某罚金10万元。

  “因该酒店财务制度执行缺少监管,存在公私账户混用、账务报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给了张某等人可乘之机。”在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发现该酒店员工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在财务管理、岗位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隐患和漏洞。为此,剑阁县检察院建议该酒店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并以上门服务、普法宣传等方式帮助企业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识别防范风险能力。该酒店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又发现出纳以虚增支出的方式套取酒店营业款的犯罪线索。经剑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出纳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近日,检察官对该酒店进行了回访,了解到酒店在内控管理、员工离职管理等方面都建立了良好的机制。“我们将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法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检察官在回访企业时表示。

  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