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再次见到杨平(化名)时,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热情地端出准备好的水果招呼大家:“检察长快来尝尝,都是自家人,别客气。”与我们第一次登门时相比,他的态度判若两人。一年四次上门,我和杨平确实算是老熟人了,而他和我们院的故事要从一起非公企业刑事申诉案讲起。
2021年3月至7月,邢海(化名)从杨平负责的建材公司拉沙子,利用过磅漏洞——将货车前轮压到路面上——减轻过磅重量、少付钱,多次盗窃案值7000余元。2022年6月,我院依法对邢海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7月,杨平不服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提起刑事申诉。
群众诉求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信访工作是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工作,为了最大效率化解矛盾,我院迅速成立办案小组专案专办,由我包案。为了更好拉近距离、释法说理,我带着专班干警登门拜访,当面倾听当事人诉求。不料,第一次上门,我们就差点吃了闭门羹,杨平姗姗来迟,就差把“不情愿”三个字直接写在脸上。
坐在杨平的小办公室里,我们与杨平促膝长谈两三个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了解到矛盾焦点:杨平坚持认为邢海多次伙同他人盗窃,实际金额在10万元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7000元不符合实际,“犯罪同伙”也没有抓完。
“你们检察院不起诉邢海,那以后其他大货车再偷俺沙子咋办?这10万元对俺这种小民企来说真不少啊!”杨平态度十分坚决,要么邢海赔偿公司10万元,要么希望检察院将邢海起诉到法院。
10万元和7000元,差距怎会如此悬殊?进一步调阅审查卷宗后,我们发现了答案。原来,建材公司只在过磅处的后方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大货车前轮即使压到路面上,监控也是死角,观察不到。所以,这10万元的损失是杨平估算的数额,而7000元案值是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收集到的可信证据。
第二次上门,我专门拉着杨平来到过磅处,围绕证据的收集、固定与采信等耐心讲解,向他还原案发现场、释法说理解惑。与此同时,办案小组就如何加强公司安全防范、有效堵塞安保漏洞等提出7条意见建议。最重要的是,我们告诉杨平,通过不懈努力,我们做通了邢海的思想工作,他答应赔付建材公司3万元作为“和解金”。
“检察长,你又来了,这次我听懂了,但是3万元赔付数额真太少了。”杨平认可并感谢我们所做的努力,态度转变明显,但仍然感到委屈和担心,不愿息诉罢访。我想,彻底打消杨平的顾虑和担心,促使矛盾化解,这事还得继续想办法。
2022年11月7日,这是我第三次登门。这次,一起来的不仅有专班干警,还有我们邀请的公司部分老客户、大货车车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我们先是对老客户、大货车车主开展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帮助建材公司联系发展下游客户,拓展公司售货渠道,助力公司更好经营。随后在建材公司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听证员,根据杨平的诉求和顾虑,我们耐心解释、一一作答。
杨平感动之余,当场认可听证会结论并签署息诉罢访具结书。至此,该案终于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4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上而下深入开展。“善于运用这一思想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这是对主题教育理论运用的具体要求,那么,作为检察机关,如何把准主题教育精神实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增强服务大局实效?我想,杨平的这个案子,我还得再去一次。
4月14日,时隔半年我又一次带队登门,回访了解公司经营现状以及司法诉求。杨平笑着介绍:“现在公司每天出货都在1000吨以上,工人不仅能按时发放工资,还能发奖金呢。”
看着进进出出不停歇的大货车,我打心底里高兴——我们深化服务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就是为了企业经营持续向好发展吗?临走前我再次嘱咐杨平:“这次回访是我们做好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后半篇文章’的一项举措,以后我们还会继续加强跟踪回访,你们有什么需求、难题随时和我们检察机关联系,我们会用心做好企业‘护航员’,努力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口述人系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