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12月19日电(通讯员嘉剑轩)2019年4月起,上海市嘉定区发生多起以假币购买商品兑换零钱的案件,被害人多是小商铺的经营者。公安机关经过排摸,一个集“出售”“运输”“购买”“使用”假币于一体的犯罪链条浮出水面。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分别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对这起特大出售假币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9年初,楚某与王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同居后,楚某发现男友在做销售假币的买卖,其中一条销售路线就是上海。王某原本也没打算刻意隐瞒,之后便带着楚某“进货”“销货”。
同时,上海嘉定警方频繁接到报警,有人在辖区内使用假币购买低价商品,受害者众多。经过摸排走访,一个以代某、徐某(女)夫妇为首的、有固定组织和规模的犯罪团伙,进入警方的视野。他们通过使用假币购买小额商品兑换零钱的方式换取真币从而获利,而假币的来源正是王某、楚某二人。
2019年11月7日,王某和楚某前往某地购买假币,在回程的路上,被早已布控的民警抓获,同时查获2箱面额高达300余万元的假币。次日,“下家”代某、徐某夫妇及团伙成员李某(女)等人在上海被抓获,当场缴获面额4600元的假币。
该案是上海市公安机关近5年来缴获假币面额最多的案件,警方目前共寻获被害人91名,总计使用假币情况100余次,累计使用假币面额1万余元。12月6日,公安机关将此案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嘉定区检察院审查逮捕。12月12日,该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该案系购买、运输、出售和使用假币的串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楚某出售、运输假币,数额特别巨大,代某、徐某购买假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分别涉嫌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李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