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益阳10月14日电(通讯员周再明 冷芬)因前夫常带着菜刀和木棒等凶器上门滋扰,女子跑到派出所报案谎称被前夫强奸,不料反被派出所立案侦查。10月13日,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诬告陷害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拘役二个月。
2019年正月初,朱某起诉离婚,结束了与夏某近五年的婚姻关系,但夏某一直想与其和好复婚。2019年3月11日晚上,夏某来到朱某家,希望能与朱某和好。朱某紧闭房门,夏某便用菜刀和木棒敲打其房门,朱某声称喊了邻居来了,夏某看到屋外来人后,便离开了朱某家。
夏某离开之后,朱某因内心恐惧而不安,想通过公安机关将夏某抓起来,好让自己过上独身自由的生活,便捏造其被夏某强奸的事实。3月12日到桃江县公安局马迹塘派出所报案,称其被夏某强奸。3月13日,桃江县公安局决定对朱某被强奸案立案侦查。2019年3月14日,夏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桃江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朱某得知夏某被刑拘,心生内疚,于3月14日主动到桃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夏某谅解了被告人朱某的行为。
法院认为,朱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案发后,朱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鉴于朱某的行为已经得到了夏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