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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设立全省首家市级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
2017-01-18 15:13:00  来源:扬州市检察院

  2015年10月28日,扬州市检察院挂牌设立全省首家市级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同步加强检察机关监内、监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以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有效保障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各个环节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内外结合的区域性法律监督一体化模式。

  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处驻市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的组建明确了其规范职责: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社区矫正依法执行。依法对全市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交付执行、教育矫正、刑罚执行变更、解除矫正和终止执行等进行监督;办理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监外执行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理社区矫正人员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对社区矫正工作中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控告和举报。二是履行协调职能,破解区域性检察监督难题。对全市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重大问题统一部署,对重大突发情况协调处置;对涉及基层跨区的监督情况统一协调,加强工作衔接和协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加工作合力。三是履行基层指导职能,提升检察监督影响力。定期调研基层院社区矫正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全市各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基层院实践经验,并积极向社会广泛做好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编辑: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