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康养产品的消费热情不断走高,以桃胶为主要原料开发的新式养生饮品火热出圈。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发布的《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作为“三新食品”(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中的新食品原料,桃胶明确要求推荐食用量≤30克/天,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相关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实践中,各经营主体落实这一要求了吗?今年3月,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外卖平台上,部分商家在制售含桃胶饮品时,未在其饮品销售详情和配料表中明确标注桃胶不适宜食用人群和食用限量,存在标注缺失的问题,给特定人群健康埋下风险隐患。
“在大众普遍认知中,桃胶是一种保健食品,一些奶茶店也创新推出多种含桃胶产品,但是奶茶店的消费群体中,女性占比较大,其中不乏孕妇、哺乳期妇女等不适宜饮用桃胶的人群,大量饮用可能会对其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祝旭东说。
固始县检察院认为,相关标注要求具有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规范生产经营和监督等重要意义。3月26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含桃胶等新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售卖含桃胶等新食品原料食品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相关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置。目前,存在违规问题的相关食品经营者已全部整改,对含桃胶产品全部进行标注。该部门还发布了规范“三新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告诫书,要求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严格资质准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标签标识、履行告知义务,严格原料采购、强化过程管控,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提升。
4月30日,相关行政部门对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表示还将强化宣传,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共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健康理念催生新消费的当下,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梅煜川表示,该院将继续深化“府检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织密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