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沁源县检察院精心打造的“守护黄河秀美安澜主题宣传广场”在该县河西防灾避险公园正式向公众开放。该主题宣传广场通过设置宣传栏、展示牌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了该院近年来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助力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工作举措和成效。
发源于沁源县的沁河,是黄河一级支流,其水质安全对于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至关重要。2023年8月,山西某能源有限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梁某玉,指使他人趁暴雨将公司内部污水(含有高浓度氨氮的脱硫循环液)偷排到乔龙沟及沁河河道内,共偷排污水260余吨。案发后,沁源县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2024年9月27日,该院对梁某玉等7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梁某玉等7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各并处不等罚金。
办案中,沁源县检察院同步建议生态环境部门追究涉案企业的赔偿责任。因案件涉及长治、晋城、临汾三个地市,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与涉案企业签订赔偿协议,由涉案企业承担应急处置、环境损害评估、生态环境损害等全部费用。最终,涉案企业缴纳1740万余元生态修复资金用于沁河生态修复。
为更好预防和惩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10月,沁源县检察院与该县水利局、公安局联合制定《沁源县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细化“河长+检察长”线索移送协作流程,完善当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提升黄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今年4月,该案入选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
经过精心治理,现在的沁河两岸已成了老百姓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沁河边上,除了散步锻炼的人群,还多了“检察蓝”的身影,他们定期对沁河水进行取样检测;还有一群“益心为公”志愿者,与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不定期对沁河流域环境进行巡查,确保沁河水质不再受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