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扬州开发区检察院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
2017-08-29 15:50:00  来源:扬州开发区检察院

  为贯彻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及其指导意见精神,探索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审查机制,8月24日,扬州开发区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犯罪嫌疑人葛某某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公开听证,有效地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受到参会各方的一致好评。

  犯罪嫌疑人葛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7年8月18日被扬州开发区院依法批准逮捕后,于8月22日向该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因原案社会影响较大,扬州开发区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该案立案审查后,即召集辩护律师、涉案企业负责人、侦查人员、本院批捕人员、开发区管委会、国土部门人员和三名听证员,于8月24日就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问题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原案承办人员、辩护律师分别对葛某某等人的继续羁押必要性发表了意见;开发区管委会和国土局人员分别就本案的影响、目前被破坏耕地的回复情况以及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性发表了意见;涉案企业负责人就案发后企业的积极整改行为、成效及对葛某某取保候审对于事态进一步向好发展的意义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就案件的事实、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证据及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等方面向原案承办人发问,并进行评议。最终,听证员评议意见一致认为,鉴于葛某某认罪、悔罪的积极态度和事后采取的积极有效的消除违法状态的措施,可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听证会后,扬州开发区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结合该案证据、侦查机关意见、犯罪嫌疑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由以及听证会评议意见后,最终提出“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葛某某”的建议,并经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

  近日,公安机关已经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葛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葛学彬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现场

  

  工作人员宣读程序

  

  受邀人员

  

  受邀人员

  

  代表讨论

  编辑:班越